載入中...請稍候...
  •  info@talentccltd.com

訂閱電子報


公司因未有將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備存於註冊辦事處被定罪.

發布的 5th Mar 2020 @ 9:27 AM

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已於2018年3月1日生效,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或擬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的業務,都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。另外,有關公司須識別和保存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,以備存「重要控制人登記冊」的新規定,亦已於同日實施。